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完了无过错方还能再要求赔偿损失款吗?假如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出轨,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于婚姻过失方,此时另一方是否要求婚姻过失方赔偿一定的费用?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完了无过错方还能再要求赔偿损失款吗?
众所周知,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协商具体的分割方案,不能通过诉讼解决。那么,除了分配财产,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能在4种情况下要求离婚赔偿。法律上称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配偶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结合司法实践,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此外,根据法律法规,解释不能扩大。
二、一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出轨是什么?出轨这个词其实不是法律概念,相关法律也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实践中,我们通常认为夫妻双方都违反了相互忠诚的义务,爱上或生活婚外情的人,包括婚外情、婚外情等对婚姻不忠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如果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只有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赔偿。那么,欺骗能等同于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吗?
第一,重婚一般是指已有婚姻关系的夫妻一方与他人结婚或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里的婚姻是指婚姻登记程序,尽管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已经有婚姻关系的夫妇,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时间长,关系比较稳定。结合上海的司法实践,符合这种情况的条件之一是时间长、关系稳定、通奸、偶然性行为、无的婚外情、婚外情,不构成配偶与他人同居。
由此可见,出轨的概念比较广泛,涵盖了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时,才有权主张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一方出轨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