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走入婚姻后,都会遇到不和的情况。那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以下2种情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一般夫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无虐待、遗弃、严重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般法院不会作出离婚判决。一般的骂人、通奸,甚至嫖娼也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并无多大意义,二审法院基本上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另外,从上诉到上诉的判决还需要几个月,这不利于急于离婚的一方。
所以,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开后,判决生效效后6个月提出第二次离婚,不到6个月因同样原因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受理。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基本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发生公告投递等事件,整个过程将持续一年。
二、双方同意离婚,只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不同意见。
一审判决离婚后,不服法庭判决(调停)的,自收到判决书(调停书)之日起15日(1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如不立即上诉,判决(调停)生效后,当事人不得申请离婚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和儿童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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