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这是很多人都不懂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中事实婚姻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又是什么样子的!今天一起看看!
一,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如果事实婚姻关系确属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话,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应遵循下列原则: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应归其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平均分配。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
在1994年2月1日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居住,则属于同居而非婚姻关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有财产的,可按其拥有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应归于私人,无权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起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