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因此,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可以补发结婚证。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1.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因此,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可以补发结婚证。
2.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手续基本一致。
3.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4.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我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书面声明。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婚姻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的婚姻登记规定。
二、婚姻财产分割的事实。
1.对于构成事实婚姻,中国法律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受理案件前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终止同居关系处理。
2.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事实婚姻期间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事实婚姻期间,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