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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房屋怎样分割?

来源:明君情感 2022-03-02 阅读数: 542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当事人分割共同房屋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事实婚姻房屋怎样分割?


  一、如何划分事实婚姻房屋。

  1.事实婚姻关系的房屋,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1)

  (1)第三条当事人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受理。

  (2)第七条未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未重新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二、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所有权有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双方无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关协议处理离婚,但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差额很大,那些拥有更多财产的人应该弥补。


事实婚姻房屋怎样分割?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但由于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可能分配不同。

  (5)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正式生效,只对夫妻有约束力。如果第三方的债权无法与协议对抗,则无法与第三方对抗。

  (6)离婚时,一方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时少分或者不分,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瞒的。转让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析。一方要求分离家庭财产的,可以先处理离婚案件和发现的财产问题。对于暂时难以发现的财产分割,可以通知当事人另行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以上就是如何划分事实婚姻房屋以及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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