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网络时代,涉外婚姻也是很普遍的事儿了,可是许多好朋友不明白涉外婚姻登记是什么样子的,因此现在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涉外婚姻登记
老外,国外中国人;
1.经外交部(或外交部受权行政机关)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有效期限6个月);
2.离异的,务必提供经在我国驻所在国使(使领馆)认证的离异证实。前一次夫妻关系在海外按照本地法律法规根据法律程序消除的,务必提供经在我国驻所在国使(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国藉证实。其原配偶为中国中国公民,其国外离婚判决书经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务必由中国初级法院判决(有效期限6个月)
3.离异的,务必提供经外交部(或外交部受权行政机关)和在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死亡证。
4.是护照签证。
5.审理时长每星期一、二、三、四、五早上8:30-12:00。
侨民(留学人员)与中国中国公民申请办理登记结婚所需有效证件;
1.我国公证处出示的,经外交部(或外交部受权行政机关)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房屋产权证明;或是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有效期限6个月);
2.针对涉外婚姻出国时已做到法定婚龄,还需提供自己户籍地出示的未婚证明或自己出国时的单身确保公证委托书;
3.离异的,务必拥有离婚证书正本:
中国《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裁决书;海外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的离异证实,务必经外交部(或外交部受权行政机关)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海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务必经外交部(或外交部受权行政机关)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并经初级法院判决合理。
4.原配偶在中国身亡的,务必提供身亡公证委托书;原配偶在海外身亡的,务必提供经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的原配偶死亡证。
5.护照签证和定居国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