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国婚姻?跨国婚姻是指婚姻超越国界和不同国家的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国际婚姻交友认识了新朋友是很好的,但是有很多的婚姻很难走到最后,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国际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一,国际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1中国夫妻一方在外。
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妇,由于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不能在国外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庭解决婚姻关系。应该在哪里起诉?一对中国夫妇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要求离婚,都应该向国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外国丈夫(妻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当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中国驻外使领馆将给予必要的帮助。如果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有关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进行处理: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决这两种情况的方法不同;
㈠双方协商一致。
外国方面,委托国内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事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必须经我国驻外使、领事馆认证。
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在诉状中注明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事实,以求法院尽早开庭,迅速、迅速地解决。
㈡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明书、原告身份证明书、对方等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如果没有,或者被告没有消息,法院会一级将诉讼文件转移到外交部,通过外交渠道发送。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判决是否离婚;
第二:对于不居住在我国领域的被告,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出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发出裁判文书。自从公告发出裁判文件后6个月的第二天起,经过30天的上诉,当事人未能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只对人身关系作出判决,而对财产部分则不予处理。
(二)异国夫妇在国内登记结婚。
也就是说,国际婚姻交友成为夫妻之后,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如何离婚。异国夫妇离婚,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接受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海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双方要求在中国境内离婚的,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有关涉外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接受这样的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