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预约成功之后彼此就是真夫妻了,但是有很多的人还是不太想要这一段婚姻的,所以,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信息?一定要完以下文章!
一,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信息
(1)被胁迫的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双方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
(2)从结婚登记之日起或被强迫的一方重新获得人身自由之日起,申请日期不得超过一年。
二,撤销婚姻登记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明书;
(2)书面请求撤销婚姻。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绑架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就强迫当事人结婚作出的判决;
三,撤销婚姻登记的程序:
撤消婚姻关系应遵循先审后批、先审后批的程序。
四,撤销婚姻登记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双方亲自在婚姻登记预约登记员面前填写离婚申请书。当事各方在“申明人”栏签字。如果当事人不会书写,可以由当事人口述,由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者”栏上按指纹。第三方应在申请书上注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与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不得以第三人的身份填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双方宣读申请,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栏签字。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批准,发给撤销通知书。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公告在婚姻登记公告栏上对不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除非是被强迫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