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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四条之争,惹众人怒的原因

来源:明君情感 2021-06-13 阅读数: 571

  为什么婚姻法婚姻法24条,很多人会觉得不合理,为此还有很多人反驳,所以今天一定要跟着小编来看看,婚姻法二十四条之争,惹众人怒的原因!


婚姻法二十四条之争,惹众人怒的原因


  一,婚姻法二十四条之争

  1.婚姻法24条很多人觉得由于对妇女不公平。尽管说是婚姻财产,但单方面欠的也算上去,所以很不公平。或者找另一半时看人品和对方家庭。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是合理的。但如果不是共同债务,不能证明非一方债务,法院会判决共同承担债务。这个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为最早批评二十四条的法官之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礼仁对二十四条的问题毫不留情。他称二十四条为癌症,是国家一级法律错误。(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2.《二十四条》自2004年4月1日起实施,字数不多:《债权人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但是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深受其害的人并不少,以女性为主。

  老实说,夫妻离婚后,双方不承认婚前共同债务,相互联系,债权人想要偿还债务是不容易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二十四条明确了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婚前共同债务,本意是善良合理的,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在二十四条的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超出预期的效果——正如受害者总结的那样:如果配偶背着她在外面开借据,即使不知道,法律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让她承担责任。

  3.的确,按照生活常理,男方单独借钱时,很少需要出示妻子知情的证明;女方单独借钱时,也很少出示丈夫知道的书面材料。对婚姻稳定的家庭来说,这并不奇怪,但是对那些婚姻走向破裂的家庭来说,却隐藏着一些危机甚至阴谋。二十四条最受诟病的地方在于,一方要负责承担对方在自己当初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欠的债务,这种不对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作考察的债务分担指南,自然很难让被动负债一方心服口服。从某种意义上说,二十四条在这里分明显地变成了夫妻一方报复甚至陷害对方的工具。按理说,法律应该修改的时候应该修改。现在法官也站出来把24条定性为癌症,这是国家一级法律错误。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吐槽团队时,或者说,现在应该是认真讨论和决定24条命运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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