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朋友对婚姻法不太了解,特别是第47条,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婚姻法案例,婚姻法47条离婚时怎样理解!
一,婚姻法47条离婚时怎样理解
1.婚姻法案例简介
早年在福建老家与孙女士结婚,育有一女,一直没有领到结婚证明。2001年,夫妻俩来到深圳打拼,慢慢拥有了自己的广告公司,先后在福田区、南山区购置了三套房产,并于2007年补领了结婚证明。但是,在收到结婚证书后不久,付先生就有了外遇,比付先生女儿还小两岁的吴某成了“小三”。2013年4月,付先生与他的妻子协议离婚,他净身出户,所有的财产、车辆都归他的孙女士和女儿所有。
离异后的一天,孙女士在打扫房屋时,意外地发现,付先生2009年11月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赠与了吴某,孙女士遂心有不甘,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付先生与吴某签订的关于该房产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法院判决吴某、付先生配合将房产登记状态恢复到原状态。
2.法庭听证
法院审理时,吴某辩称自己与付先生同居后,付先生购买了这套房子给她居住,当时双方协商将这套房子的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所有费用都由付先生支付,但之后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有吴某的名字,于是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载明付先生自愿将房产赠给吴某,因此,赠与合同的实质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法庭认定,付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了涉案房屋,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不得擅自处分,故判决上述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吴某、付先生应配合将房产登记状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3.法律案件审理经验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故意隐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典
在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篡改另一方的财产,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旦离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