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俩能够走到一起还是很不容易的,结婚后一定要对家庭负责,懂得珍惜,但现在年轻人由于思想比较开放,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出轨,所以,2021离婚新婚姻法男方出轨,对于婚姻法离婚会怎么判?
一,2021离婚新婚姻法男方出轨
婚姻法离婚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603次会议通过)对于不适合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按照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当双方条件相同时,应照顾妇女。
二,财产一般怎么分割
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的新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具体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处理离婚财产时有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后来制定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规定。除了39条和40条39条和40条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作出规定外,还在新增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中作出了致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有些人对此提出了怀疑,认为在离婚财产的处理中已经照顾到了无过错方,没有必要再规定损害赔偿内容。这是不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造成的。事实上,离婚财产的分割与离婚损害完全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基于物权上的共同关系,即根据夫妻关系的平等性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所有权,其表现形式是要求平等分割财产的权利。婚姻本质上是亲属的身份契约。这种契约是基于夫妻双方的相互关心、信任和共同生活,以婚姻登记为要求。一旦登记,就建立了身份上的夫妻关系,同时也产生了未来夫妻财产的共同。
2.主体不同。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不涉及第三方。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中,除了夫妻一方,还有第三方可能存在。如果因重婚、同居而离婚,受害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有与丈夫(或妻子)有重婚、同居关系的第三方(俗称第三方)。由于损害赔偿构成要件中,一方(不限于夫妻,包括第三方)应犯错误。因此,第三方不知道与其重婚,同居者为配偶与其重婚同居,导致他人离婚是否构成侵权仍有争议。但是对于知道别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他重婚、同居,无疑侵犯了别人的夫妻关系,其侵权行为的成立是毫无疑问的。尽管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第三方可以作为侵权主体,但从侵权法的理论分析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