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宣布婚姻无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旦作出,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婚姻效力判决能上诉吗,确认的案件是一审终审吗?今天我们一起看看!
一,婚姻效力判决能上诉吗
婚姻的效力判决是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案件是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原被告,适用特殊程序,适用特殊程序的诉讼案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适用一审终审制度。
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得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停,法院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可以调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也可以上诉。
二,怎样确定婚姻的效力?
婚姻关系成立带来的各种法律后果。有狭义和广义。既有婚姻双方的效力,也有婚姻双方以外的第三方的效力。狭义上是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这一点,各国亲属法主要包括婚姻在夫妻关系中的一般效力和夫妻财产制度。前一种方法包括婚姻姓氏、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诚与扶助义务、日常家务代理权等。后一种方法包括法定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设置、变更、终止夫妻财产合同的程序等。《中国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性质上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包括夫妻家庭地位、姓名权、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抚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这些都是夫妻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三,对于婚姻的效力广义上有两种:
(1)主要指亲属法对婚姻的影响。除了夫妻间的影响外,还包括其他影响,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发生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准正;有配偶的收养子女必须得到配偶的同意。
(2)涉及许多相关法律的有效性。例如,在民法中,失踪者的配偶必须依法申请死亡宣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刑法中,配偶再婚构成重婚;虐待和遗弃罪的主体和受害者之间有配偶身份。在诉讼法中,配偶关系是回避的原因;被告必须由配偶担任辩护人。劳动法中,死者的配偶有养老金请求权等。在国籍法中,婚姻的成立是变更国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