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在很多的时候过不下去就选择离婚,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终审!
一,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终审
1.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和公告催告程序的情形;
3、适用法庭调解的情况;
4、法院裁定不得上诉;
二,怎么判决婚姻的效力。
不能就认定婚姻的效力性的判决提出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而法院的判决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向当事人提出上诉。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进行,或者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进行。
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可以进行调解。如达成协议,应单独制作调解协议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188条依本章程之规定之案件,得依民事诉讼法之规定,适用一审终审。选举人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由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