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除了传统的女孩嫁到男孩家后,婚姻形式还有一种,那就是男孩嫁到女孩家,那么这种入赘婚姻的目的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传宗接代
中国人传宗接代封建思想是入赘的主要原因,入赘婚姻俗称招婿,是男方到女方家,子女随母姓。原来是母系家庭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代婚俗中发展起来的。旧社会的传统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强调要有男丁来传宗接代,继承宗支。如果一个家庭只有女孩而没有男孩,那就有后继无人之患。
为传宗接代,便由亲朋好友介绍或经媒人介绍,招外村他姓的一名男子来与自己的女儿结婚,男子就此进入女子家,成为女子家的儿子,而非女婿。而女子家原来的那个女孩,既是女儿,又是媳妇。从此以后,进入赘女家的男人要永远住在女人家里,把原来的姓改成女人家的姓,同时又写进了家谱。秦汉时期,入赘形式具有赘服役的特点。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的特点,女家无男子嗣,招婿上门继续宗仪,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入赘婚姻有改为妻姓和不改姓两种形式。
2、其它原因
多余婚姻习惯的形成有不同的因素。有的因为女方各种困难,缺乏照顾,所以招婿服役;有的因为女人不忍离开父母,求夫有心,所以招婿入赘,有的因为女人家境贫寒,家口以单,所以招婿防穷,有的因家有。
女无子,恐世代从此绝,故招婿以接嗣传代者;有因兄弟众多,或随其所欲,或无力结婚,故愿以女家为主,凡此种种。入赘婚姻,是母系社会男性就婚到母系家庭婚俗的残余或变异。从阶级关系来看,多余的婚姻是私有制社会贫富不均的产物,也是其主要特征。从家族继承关系来看,多余的婚姻具有为女性继承宗教的性质,这是受封建家庭观念影响后的变异表现。旧社会有一个坏习惯,从男人到女人结婚,必须跟随女人的姓氏。经常被嘲笑为倒插门、孩子不能改名等等。因此,旧社会很少有多女婿。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