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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的婚姻存续期间,到底如何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来源:明君情感 2021-11-03 阅读数: 785

  婚姻法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常见的法律用语。“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继承等问题的核心,在审理实践中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这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核心。


常说的婚姻存续期间,到底如何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为了审理一桩婚姻或继承案,法庭首先要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其它事实,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期间外分类。

  因为婚姻关系存在的时间是如此的重要,那么,如何确定婚姻关系中存在的时期呢?一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婚姻关系开始到终止婚姻关系的时间。以下分别说明了婚姻关系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8条和《婚姻法解释第一条》第4.5条的规定,确定婚姻关系启动时间。在实践中,有两个标准,一是以领取结婚证书的时间作为婚姻关系的启动时间。对于领取结婚证后,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不影响婚姻关系开始时间的确定。第二,是否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虽未领取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其婚姻效力可追溯,应以符合婚姻实质要件时间为开始计算,不应将婚姻登记作为开始计算。


常说的婚姻存续期间,到底如何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确定婚姻关系终止时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终止的情况,一种是一方或双方死亡,另一种是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包括法院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应当特别注意,离婚后,夫妻间重新和好并继续共同生活的时间应被视为婚姻关系终止。这一时期的性质和未婚男女婚前同居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如果确定了再婚,建议双方去办理结婚登记,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现在有许多夫妻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但是如果以后真的要离婚,那么同居结束时就分财产分割,这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束的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

  此外还需特别注意,通过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虽然诉讼中或二审判决准予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前的婚姻关系尚未终止。例如曾有一起案件,夫妻两人都已经在法庭上得到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但判决未生效,男方以为婚姻关系已终结,买了一套房产,但是,此时女方上诉,对该套房产产生了争议,女方要求该套房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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