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现在夫妻离婚的一大原因,如果一方有婚内出轨,就是对婚姻的不忠,为此,今天先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婚内出轨法律怎么处理!
一,新婚姻法婚内出轨法律怎么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4)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并且单独依本条规定提出赔偿要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7条婚姻关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中的不忠,一般称为“婚外情”,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不忠行为主要有三种,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尔与婚外的行为。
有关通奸的法律后果: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所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失行为中,并没有把通奸列为无过错原则,即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实务上,法院一般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地少分财产。
(2)同居:这一定义在最高法律司法解释中被定义为“与婚姻以外的异性没有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处。”
同住的法律后果:婚姻法明确规定了过失行为,犯罪人是罪魁祸首,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从理论上讲,除少分或不分财产外,有可能对其个人财产进行补偿。
(3)重婚:有配偶者与另一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并且周围的人也认为这是一种重婚罪;此外,明知另一方还有配偶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