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夫妻双方感情经营不下去,也可以起诉离婚。我们的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权,其中包括婚姻权和离婚权。为此,今天我们一起看看,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无论多长时间没有证实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也不能离婚。普通离婚案件中,若遇对方不愿离开(也包括对方恶意拖延时间)法院法官为自己工作压力轻,往往先判决不离婚。若经过六个月,双方仍不能和解,可再次提起诉讼,可裁定离婚。记着在生效六个月之后,而不是在判决之后六个月。
二,离婚的途径
在登记离婚后,夫妻双方同意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共识内容应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定是否准予离婚,同时还将裁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感情确有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停无效"是程序性规定,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结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很多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解无效”就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反映。还有一些离婚。
虽属“调停无效”,但并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停工作常常存在“着力不讨好”、“深不深”的区别,直接影响了调解的效果。多年来的民事审判实践表明,“调解无效”与“感情确有破裂”这两个含义并不完全一致,“调解无效”并不等同于“感情确已破裂”。
所以,不应以“调解无效”为依据,认定“感情确实破裂”。我们不能将“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完全等同于审判实践。亦不可将“调停无效”仅仅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记。而不能以“调解无效”为法定离婚条件。法律上判定离婚的条件只是“感情确有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