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们普遍认为色彩和美感从一开始就同时产生,相互依存。艳丽的色彩被用来比喻青春的美,不是文学上的夸张或误用,而是审美需求。
美在外表上的特征使人联想到的首先就是色彩。服饰最原始的冲动是对美的追求。众所周知,审美不是文明社会的专利财产,野蛮人早就对此有了深刻的认识。当然,由于民族传统文化、性别、年龄的差异,人们对美的理解非常不一致,以色彩增添美的形式表现在很多方面。
原始社会的女性常常喜欢用鲜艳的色彩、动物羽毛、花朵来修饰身体,增加自己的美丽以吸引异性的注意。高原文化的服装色彩很有特色。这里的年轻女性喜欢穿软硬兼备、色彩鲜艳的服装。充足的色彩会唤起人们强烈的感觉,刺激人们的视觉感官,从而获得跳跃尖锐的审美感受。贵州少数民族用色彩创造美感和审美机制属于酒神型。他们追求五彩缤纷的色彩与不可预测的快节奏跳跃相结合的审美形式,让人在激动的疯狂醉态中体验美。
男人们在色彩上的美感需求大都从力量、健美上来考虑。据说橙红色是力量的象征,因此男人在色彩和装饰上特别偏爱它。歌德在《色彩论》中说:“橙红色!这种颜色最能表达力量。难怪那些强壮、健康、裸体的男人特别喜欢这种颜色。野蛮人对这种颜色的热爱无处不在。
在古罗马,罗马共和国的获胜将军有用红色涂抹的习惯。这种颜色也会让人想起雄鸡的红色鸡冠、牡牛和火鸡对红色的敏感性,以及战争中生命血色的冲动和奔腾,从而感受到雄伟壮丽的美。这也就是古代欧洲军队的军服喜欢用红橙色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