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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有哪些程序

来源:明君情感 2021-06-11 阅读数: 623

  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有哪些程序?诉讼离婚是两人婚姻终结的常见做法,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后,也开始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双方必须在场,避免出现许多问题。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想知道更多离婚案例大全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分享!


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

  第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6个月起诉,一般开庭审理后判决离婚,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简易程序审理。在普通程序审理中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需延长,应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若另一方来法庭,法庭可以缺席。想知道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二、离婚法院多久裁决离婚。

  法庭不会根据开庭次数对离婚作出裁决,法庭审理的案件通常只开庭一次。是否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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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但调解无效的除外:

  (一)重婚或同居;

  (二)犯下家庭暴力或虐待、虐待;

  (三)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恶习;

  (四)因感情不能和好而分居两年的;

  (五)造成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应当准许。

  三、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第一阶段:起诉。

  这一阶段包括三个步骤: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材料、复印件和有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出的申请后进行审查;

  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立案后退回原告文件和资料,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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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二阶段:答辩。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原告起诉书副本,并通知被告书面答辩。

  2、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15天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

  被告拒不答辩的,人民法院照常审理和判决。

  如被告非本人意愿,不能在15天内答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答复,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延期答复。

  (三)第三阶段:庭审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了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明辨是非、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包含下列程序:

  1.起笔要好;

  2.为诉讼准备必要证据;

  3.向管辖法院提出申诉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对方。

  6.法院安排听讯时间,并向当事双方发函;

  7.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导师(离婚当事人通常必须出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则必须以书面方式向法庭提出离婚)。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是否准许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如何解决。

  离异诉讼已经结束,但如不服从法庭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裁定10日),逾期不予上诉,本判决即生效。在有效离婚判决(调解)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不得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请求再审。想知道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以上便是关于起诉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有哪些程序的内容,想知道更多离婚案例大全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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