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一般而言,离婚后男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但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则涉及到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到了诉讼阶段,这一问题将随婚姻的解决一起解决。也就是说,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由法院裁决。可是,当一方被判为养育子女的时候,另一方又会怎样呢?但愿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文章能够帮到您。想知道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探望权,也称为见面交往权,是指父母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离婚后与未成年子女有探望、联系、见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第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执行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无效,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亲探望子女,对子女身体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对子女身体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特征
1、探视权是一种认同感的权利。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探视权是父母基于身份而享有的一切权利。探望权属于亲权的范畴,它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而产生的,其权利主体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特殊权利,因而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关怀源于血缘关系和人伦道德。父母关怀探望子女的心理需求,由伦理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出礼入刑”的重要手段。
对国家权力进行调整,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对行使探望权、中止探望和恢复探望权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也明确了直接抚养方的协助义务。离婚后,直接抚养权一旦确立,探望权也随之确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探望的权利。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或剥夺。
3、探访权是一项受到限制的权利。
探望权的依据和设立目的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为前提的。访问权来源于亲权,但与亲权必然有区别。所以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像亲权那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探望权人应在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所确定的方式,确定适当的时间和适合子女居住的地方。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对不利于子女身体健康的探望权的行使,人民法院有权中止。
4、探望权是探望权人的一种单纯的权利。
探望权是一种权利,只有父母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父亲或母亲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当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利。对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而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相对人,不能要求探望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对其进行探望。
当然,法律完全允许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探望他,或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但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保障其权利。现行立法仅停留在仅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层面,对未成年子女而言,只能保障其生命的物质需要,无法保障其情感、心理成长的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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