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和平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手续?婚姻关系不和睦,不能在一起生活,双方可以冷静地协商,在达成离婚协议后进行和解分手,这样可以减少对双方和孩子的伤害,还可以节约时间。所以夫妻和平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小编整理出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夫妻和平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
1、申请。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协议应该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在子女抚育、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离婚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协定离婚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2)中国内地公民与外国人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除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也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协议离婚协议应该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在子女抚育、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2、复审
结婚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结婚证件、结婚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如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现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
审阅过程中,要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要注意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育问题、一方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和债务处理问题是否恰当。
3、注册。
结婚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撤销结婚证。
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在中国内地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对未达到法定登记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一方离婚后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手续?
1、我的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书。
3、由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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