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一定要明白涉外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办理结婚证!那么现在我们一起看看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一,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内地居民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一致,不符的先到派出所变更。
(2)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应与户口本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一致。
(3)近期双方三张大二寸免冠照片。照片应为证件照片,具体规格为5.0cm×3.8cm。
外国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本国当地司法公证机构出具并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再经中国驻使(领)馆或中国驻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本国驻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无配偶证明的全文同格式中文翻译文本;外文材料应在北京翻译,翻译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具有国家认可的翻译资质。
二,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省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二)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