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的协商失败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判,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除。
《民法》有关新婚姻法房产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新婚姻法房产举措,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
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明确规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书。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机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调解;如果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