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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房产属于谁的

来源:明君情感 2021-07-13 阅读数: 730

  《婚姻法》颁布后,对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所以,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我们先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婚前买房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房产属于谁的


  一,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新婚夫妇在婚前和买房后,在银行贷款,结婚后给房产证加名字:《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一份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当事人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共同还贷后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夫妻一方向另一方赔偿。

  二,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归属问题

  情况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这类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也无法共同拥有房屋。在婚姻关系不再存在时,另一方所拥有的权利仅仅是返还所购房款的原价和利息,而婚前抵押房屋升值所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不能主张其他权利。为平衡夫妻双方利益,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结婚后双方可以就这类财产达成协议,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对原产权证进行变更,避免以后对此产生分歧,甚至对夫妻感情造成损害。

  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房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未及时办理产权证,直到结婚后才办理产权证。对此,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可以有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情况是买婚前房产,没有贷款,还办理了产权证。不能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当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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