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现役军人要认真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纪律,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下面来看看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吧!
1.在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配偶为当地人员。军人要求离婚的,军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可以出具离婚证明;军人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军队可以要求对方单位或者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2022-03-08,政治机关应当出具证明,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在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配偶为当地人员,配偶要求离婚,军人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离婚证明;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核实,军人确实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程序的审批程序。权限与婚姻申请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当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者提供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再婚的,应当持有离婚证明。
现役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一定的标准化。因为即使军人离婚,也要遵循《中华令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特殊程序。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四)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离婚意见书。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以上就是军人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