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效力是社会公认的最牢固的一种社会关系,也是法律上双方参与最深的一种法律关系,当遇到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诉讼案件时,很有可能发生需要判断婚恋关系是否有效的情况,所以现在一起看看,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终审!
一,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终审
离婚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在于确认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可以依法适用一审终审制度。
二,民事诉讼法典
第281条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之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得请求再审理。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时,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可以进行调解。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采取一审终审制度。婚约无效,是指婚姻当事人未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未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婚约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于解决婚约违法的。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种类主要有:
1.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通知程序的案件;
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
4.法院的裁决不得上诉;
5.是判决确认婚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