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不同,补办结婚登记是指双方已有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的双方尚未建立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是指因结婚证丢失或损坏而补办证件。补办结婚登记与办理结婚登记的区别,补办程序,效果不同。
一、补办结婚登记与办理结婚登记的区别
1、目标对象不同。
根据《民法典》,增加的婚姻登记是针对符合《民法典》关于婚姻的实质性要求,举行婚礼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法定婚姻登记手续的男女;补领结婚证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的人。
2、程序不同。
婚姻登记必须符合婚姻登记的所有法律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双方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3、婚姻效力的起始时间不同。
补办婚姻登记的效力“自双方都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实质要求之日起计算”;补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自原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
4、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不同。
虽然婚姻登记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同居之日(如果同居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但效力的可追溯性不反映在结婚证上,结婚证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的登记日期,如果当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始日期有争议,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婚姻法律效力的真实时间。补充结婚证应当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填写“登记日期”栏的原登记日期。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