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赔偿条件怎么认定?有些人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的精神损害比较大,比如丈夫出轨造成的精神折磨比较大,所以在离婚时就会要求赔偿损失。但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想知道离婚承诺书怎么写有效?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错误。
二、离婚赔偿条件怎么认定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有虐待或遗弃行为的。
2、由于上述行为,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理由,如果不达到离婚程度,在婚内受到损害,就不应该单独提出夫妻间的损害赔偿,如还有更多问题可咨询专业的离婚侓师。
3、受害人受损。这一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4、请求人没有过错。
离婚纠纷中离异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安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三大功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是赔偿损失最基本的功能。心理安慰。是因为一方有重大错误,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所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性质,让受害者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痛苦、失望、怨恨和不满得到心理安慰。而且通过责令违法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制裁和预防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如还有更多问题可咨询专业的离婚侓师。
离婚纠纷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相应的损害,属于法定情况。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伤害,就无法获得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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